坐牢的另一個名字是容忍--「白色恐怖」紀事之四

文/胡子丹(政治受難者)

▲胡子丹:我發現牢房是一個社會的縮影,牢房裡的人性才是真正人性。不管你是為了什麼而坐牢,或是不為什麼而坐牢,你都有了一個收獲,那就是學會了容忍。坐牢的另一個名字就是容忍!。(曹欽榮 攝影)


  坐牢的意義,對政治犯來說,豈僅是有形的囹圄!他們坐牢坐得心不甘情不願,過橋落帆,簷下低頭,行為語言不得不盡量配合;揚眉固可表示吐氣,舉手未必意味投降。再說,政治犯是當然的政治受難者,政治受難者卻未必全是政治犯;而政治受難者中的大多數,不是冤獄!就是莫名其妙的搆陷!

  回首前塵,尤其是上世紀五十年代,在台灣海峽兩岸所發生的一切,如今八十歲以上的阿公阿嬤們,不是親身經歷,也曾耳聞甚至目睹,他們百感交集,更是天問奈何。在那所謂「白色恐怖」時期,死亡可以分分秒秒自天而降,坐牢可以隨時隨地被逮被捕。「聽說在最緊張日子裡,雕塑家楊英風夫婦每夜穿得整整齊齊,坐在客廳裡等候逮捕」(見散文名家王鼎鈞著《文學江湖》頁255)情治人員的業績獎金,是以亂抓亂捕的數目而定。假亂世重典之名,行亂世亂典之實。

  我曾經坐過一次牢,罪名是知情不報,是因為兩位軍中同學通信,附筆問我好。那封信我沒看到,更談不上回信,判罪當然莫須有。不過,更冤的更多,只因為是同班同學,或同一鄉里,所以也被抓,應驗了一句老詞兒「在劫難逃」。事情過了六十多年,政府給我一紙「回復名譽證明書」(93復譽字第0595號);每每撫「紙」而歎:坐牢真耶!坐牢假耶!真耶!假耶!果真是「假作真時真亦假」,那麼一串串坐牢的日日夜夜,到頭來竟以一紙遮蓋之!讀者諸君,請注意一件事,我坐牢期間(1949-1960),是二十至三十一歲,人生中最可塑最精緻的一段!加上出獄後的一段戒嚴日子!被跟踪如影隨形,雇主怕事使我不斷失業。我是基督徒,餐前禱告結尾語,常不經意脫口而出:「感謝主耶穌,感謝我政府。」政府真的照顧了我大半輩子!解嚴了(1987年我已58歲)才袖手叫停,等於毀了我一輩子!

  我坐牢一次計十年三月零七天,囚居了四個地方,依序是:鳳山海軍來賓招待所、左營海軍軍法處看守所、台北軍人監獄和綠島的新生訓導處。後兩個地方,被討論被描述的報導已夠多,我撿前兩個少有人提到的牢房來說:

▲前台北新店安坑軍人監獄的牢房現景。胡子丹所說「台北軍人監獄」是指「青島東路三號」。(曹欽榮 攝影)


  1949年12月3日至1950年9月2日,我被關在鳳山海軍招待所,那是羈押被認定思想有問題的海軍官兵生,以及跟他們有所牽連的人士。那兒有現成的七至八個防空洞用來關人,但不夠用,多數囚室是新建的一間間小木屋,每間面積兩個半榻榻米,一或二人住太豪華,三人住够寛敞,四人也湊合,客滿時擠八人,那只能坐著睡或輪流睡,但從沒聴說有人抗議過。當然沒有床,也當然沒有桌椅。除了木門肩高處有一小洞,以供班長吆呼及監視,後牆一人半高也有一小洞,以三根鐵柱擋隔,是來賓(即政治犯)們辨別晨昏和晴雨的遠距離「六分儀」。叫人怔懾的是,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是靜悄悄!除了班長的皮靴聲,受刑人的呻吟,便是那囚室盡頭的鐵門開關聲;偶有言語,那便是「報告班長,我要小便!」以及「某某某,出來談話」,談話就是開庭,筆錄口供或炮製自白書,以及刑具伺候等等,都在談話時搞定。

  談話室裡佈有幾種簡單刑具,我親眼看到的有老虎櫈和幾根木棒;耳聞但未目睹的刑具尚多,說有水牢,站籠,還有問案人猛吸幾口煙,笑嘻嘻即與戳你下巴或胸口一下,等等。我一直緊張兮兮,擔心在談話時可能被刑求,不料,談話尚未傳喚,郤先輪到棒打;不是組長(即問案人)而是所長劉斌[1]下的毒手。所為何事?原來那天吃中飯,居然有一碟包心菜,其中夾有七片薄肉,我們同室三人正在你謙我讓那第七片肉時,忽聽甬道中有好幾位腳步聲和談話聲,陡地在我們門前小洞口停住了,有雙眼睛正巧逮捕了我的眼睛,他問我答:「這兒伙食每天都這樣嗎?」「不!今天比較好。」腳步聲過去了!同室人有了推敲,糟了,劉斌跟著耶!等著挨揍罷!果不其然,當天夜裡,我被押到所長室,俯趴在地,光屁股吃了風火棒,整整躺了一星期。誰要我講了實在話。

  被打後的十多天,在失去盼望談話的心情時,談話來了。果是深夜,我被叫醒,被押進一間空洞洞的屋子。只見一位中年漢子,[2]端坐桌前,頭頂有燈光罩住他和我。四周顯得特別暗,暗處綽綽人影。一陣很濃很濃香煙味和他那重濁鄉音問話,排山倒海而來。他老在我的兩位同學之間的一封信上做文章,我說不曾看到信,他說信上為什麼問我好?我答收信人只告知我被附筆問好,我請求把信給我看,他不肯,問我為何不報告,我答別人來信我有什理由要報告,來信人又不是在匪區;說著說著,黑暗中我背脊被偷襲了好幾拳,伴以堂威:「從實招來」,前胸也被打,打得我昏沉沉,踉踉蹌嗆,咳嗽不停,有人拉我手摁了手印,喝令架我回房。後來始知那張被摁了手印的紙,就是所謂的自白書,也就是後來軍法處據以判罪的口供。而我本人卻一個字也沒有瞅到。

▲刑求手段之-坐老虎櫈。這張畫是受難者歐陽劍華生前根據難友描述所繪。胡子丹曾親眼見過這種刑求工具。(張常美 提供)


  回到囚房,同房人向我道喜,「喜從何來?」原來被押去談話而能全身回房者,便是大難不死了。稍後聽聞好多位「招待所」資深難友說,「談話」不歸的人,十之八九便永遠不歸了,不是在桃子園碼頭被斃了,便被蔴袋套頭石沉太平洋了。官校40年班學生李恒彰兄在〈我被關押海軍鳳山來賓招待所的經過〉一文裡,就寫道:「有三位區隊長,一位38年班學生,及三位40年班學生都被活埋。」(見《海俊通訊》125期頁11)41年班學生、中校退役後擔任孫運璿英文顧問的仉(ㄓㄤˇ)家彪兄,在其所著《血歷史》書中也曾提到此事,「最慘無人道的是38年夏,官校再度撤退來台灣時,我們朝夕相處的區隊長們都被放入蔴袋,丟入廈門港外海中,當時他們才二十多歲啊!」(見該書頁66)王鼎鈞先生在「文學江湖」第32頁中說,「那些強迫入伍後不甘心認命的學生,班長半夜把他裝進蔴袋丟進大海。」尤其聽所未聽聞所未聞的便是陪斬。[3]39年班趙璵兄在〈陸軍接管海軍始末〉中寫道:「幾位當年中籤,被押去廈門禾山海灘,坐在堤岸觀禮倒栽葱兼陪斬,迄今惡夢揮之不去,常在深夜驚醒。」(該文刊《傳記文學》361期頁71)

  海軍情治單位不僅如此惡劣整人,行政單位的敷衍因循作風更是糊塗透頂。我是1960年離開綠島的,1967年創立國際翻譯社,1990年為了擴大業務,發行「翻譯天地」(Renditions Monthly)月刊,需要一紙學歷證明,乃向海軍總部申請被捕前的學歷證明,來文(04289號):「確無台端任何服役資料」。1997年向國防部申請非常審判,回函(033號):「檔案資料均遭焚燬,無從調閱參考。」同年八月十日,海軍中將徐學海邀我同去台北富都飯店,參加海軍退休將官們的例行餐聚,我和當年判我十年徒刑的三位軍法官之一海軍少將陳書茂(另二位是史元培和王輔)巧在同桌,談起了我的舊案時,他淡淡地說:「在那個年頭,上面怎麼交代就怎麼判。」嗚呼!1949年的我被誘捕和1950年的判決,莫非兒戲一場?

  1950年9月2日至1951年4月30日,我被遞解到左營海軍軍法處看守所,看守所和招待所的最大區別,是神秘性沒有了,恐怖性也沒有了。這兒有八或十間大牢房,每間有二十疊榻榻米大,牢房面對面,中間是天井,和地板平行位置有一小洞,是空氣、牢飯、冷水、開水的通道。洞小得只有一個碗公那麼大,靠近洞口位置,是由資深人犯享受,兩人抵頭而眠,牢房後角有一糞坑,蓋上木蓋便成了新來犯人的睡舖。難堪的是,一房有四十多人的排泄系統,欣賞別人小便,那曲膝、那雙手小心翼翼扶命根子神態,尚可忍受,享受他的大便異味,聲色俱全,立體音響,可真受不了,受不了也得受。我運氣不錯,看守所人犯種類五花八門,全是寄居待決,流動量快,我當了三天糞坑坑主,不斷移動位置,再下去,極可能遞升為龍頭老大。

  夜中,起身去小便,麻煩又恐怖,躡手躡腳,人頭中腿縫裡彳亍移步,手腳並用爬行糞坑,輕輕推醒坑主,草草辦事;回程中較為清醒,臭腥的暖空氣在昏暗的燈光中,更顯燻熱蒸冒,一具具半裸、全裸的男性胴體,有的眥牙咧嘴,有的掀鼻抿唇,輾轉反側者有之,腹胸起伏者有之,爭奇鬥妍,隨心所欲,整個看守所在隆隆鼾聲中,安靜得使靈魂戰慄。「比死人多一口氣」,是駡人的俚俗語,此時此地此景,多一口氣的死人,滿眼皆是。

  南台灣天氣熱,牢房只有小洞透氣,尤其是三餐後,人人揮汗如雨,噴氣如火,不知道是哪位高人領先排練出一種裸體秀,看守所並不禁止,只關照我們,有人參觀時,必須穿條短褲。三餐後,我們便自動地操練起來:

  是滑稽的畫面,可是誰也笑不出來,全身的力氣,幾乎全發洩在兩腿雙手上,兩腿不斷大步邁,順時鐘方向二十圈,再反時鐘方向,一手猛搖扇子,一手不斷揮甩臉上、胸膛、背脊的汗水;那奇形怪狀的胯下之物,隨身體搖擺、晃動,有的昂然,有的無精打彩。

  一名政治犯或政治受難者在軍法處,那只是形式上的過場戲,走完軍法程序而已;開庭僅兩次,第一次問了姓名籍貫單位等等,第二次就是宣判:「自難諱稱不知其事,既知而不報,則其與主犯有意思聯絡,當無疑義,應以同為叛徒搜集軍事上秘密罪,分別量情論處。」一甲子後的今天,我仍然看不懂這白紙黑字的理由是什麼理由?犯罪事實不是依證據而認定的嗎?法律不是講證據而非直覺或自由心證嗎?不是罪疑則赦罰疑則輕嗎?

  因而,我是一名自始至終還加零頭坐滿十年多牢的人。茫茫坐牢期間,我知道我沒有了希望,但堅持著必須相信也沒有絕望;我發現牢房是一個社會的縮影,牢房裡的人性才是真正人性。不管你是為了什麼而坐牢,或是不為什麼而坐牢,你都有了一個收獲,那就是學會了容忍。坐牢的另一個名字就是容忍!


[1] 劉斌,解嚴後改名不改姓,叫劉侑,戶籍設高雄縣左營區田峰街13號17樓。1949至52年間,任鳳山海軍來賓招待所所長。

[2] 多年後得知,此漢子姓趙名正宇,在招待所被稱為趙組長、趙參謀,或趙法官,是名狠角色。多少來賓們,被他「自由心證」而炮製自白書,栽在他手中。

[3] 本文作者有親身經歷,見《傳記文學》第600期〈陪客〉。,

1 responses to “坐牢的另一個名字是容忍--「白色恐怖」紀事之四

  1. 引用通告: A Review of Li Ang’s ‘Everyone Chews on Sugarcane by the Side of the Road’ 李昂的《路邊甘蔗眾人啃》書評 | Translating Taiwanese Literatu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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